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市场科(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9]26号)精神,为做好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工作,全省需向农业部推荐15名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无公害农产品事业,熟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业务,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推进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业绩突出。
3、对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认真负责,严格履行检查员的各项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4、从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工作2年(含)以上,并取得部中心颁发的检查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注册证书,目前仍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查一线工作。
二、推荐程序和方法
1、推荐工作要结合近3年本地本行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复查换证和证后管理等工作进展和成效,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人选以基层检查员为主。
2、由检查员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地无公害农产品主管部门(设区市农业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具体的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印章后报我局。
3、我局对推荐表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荣誉证书。
请各设区市根据《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表报我局。联系电话:0791-8835821,联系人:万江华、杨智钦。
附件:1、《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名额分配》(略)
2、《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优秀检查员推荐表》(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