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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决定
(十政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发展山区现代农业,大力开发特色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特色产业开发,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丹江口市博奥水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十堰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第六批)"称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切实帮助龙头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把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发展山区现代农业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各龙头企业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十堰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第六批)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
十堰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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