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健全市场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平等就业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初次分配秩序,使劳动者报酬增长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高效快捷调处劳动争议。扎实推进工会维权及劳动仲裁机制建设,建立职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扩大保障范围,为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16、依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完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法律保障体系。依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依法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五、法治十堰建设的组织领导
17、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建设法治十堰的目标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动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要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将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情况与其他相关工作评先创优有机结合,加强责任奖惩措施,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参照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和做法进行表彰奖励。
18、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指导、管理、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根据纲要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和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区域性、阶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实施过程中,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强统筹协调、分步推进、分类指导。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用理论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实践,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前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并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