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云政发[2010]66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消防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省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续保持了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仍然不够完善,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较为薄弱,消防应急救援实力不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不够健全,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对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具有云南特色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建成,消防工作社会化、法治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明显提高,消防应急救援实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