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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洪涝灾害后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洪涝灾害后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牧局[2010]37号)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连降暴雨,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洪涝灾害后,由于环境条件的恶化,容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多种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为加强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现就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物疫病免疫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灾后,要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乙型脑炎、炭疽、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免疫工作,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防止疫情发生。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根据本地人畜共患病流行史,加强炭疽、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护意识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血吸虫病疫区还要加大牲畜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力度,防止疫情扩散。

  二、加强消毒灭源和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地要将灾区消毒灭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督促受灾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等开展消毒灭源,对于容易引发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重点场所要组织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消灭病原、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尽快打捞冲入河流湖泊中的因灾死亡畜禽,清洁水域。要指导养殖场(户)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三、强化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

  切实加大对受灾地区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扩大日常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展动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四、强化检疫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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