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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创建工作统计制度。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按月统计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并分析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和调度工作提供依据。各区、县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季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建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市场主体活跃、创业环境优良、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快、个体和民营经济财政贡献率高,以及在建设创业型城市中服务优质高效、创业主体评价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扬;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予以通报批评。
  3.实行创建目标考核制度。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的内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各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并列入各级各部门政绩考核及就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4.建立创建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按季通报全市各级各部门创建工作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半年检查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年终考评创建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建立创建工作推广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推进工作中先进做法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及时宣传,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分析和整改,促进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深入。

  附件:
黄山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路海燕(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洪长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永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士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戴和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章照中(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吴灵强(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荣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汪小英(市科技局副局长)
  汪德宝(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冬生(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刘幸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
  马建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叶晓明(市商务局副局长)
  汪嘉瑞(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春明 (市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周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小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云鹤(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李维玲(市总工会副主席)
  金颖 (团市委副书记)
  吴林萍(市妇联副主席)
  李其丙(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王和平(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查学军(市残联副理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琪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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