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有关规定标准自治区将对组织企业参展的各市商务局带队人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公杂费和住宿费给予全额补助,其中组织5-10家企业参展补助1人,组织11-20企业参展补助2人,组织20家以上企业参展补助3人,每市最多补助3人。
七、组展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举办博览会的重要意义。在印尼、越南和泰国举办2010年中国广西商品博览会,对抓住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机遇,推动我区企业进一步开拓东盟市场,提高和树立广西企业、商品在东盟国家的地位和形象,扩大对东盟进出口贸易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各市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览会的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切实认真组织优势企业和产品参展。
(二)要认真做好展览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企业参展组织工作,积极动员本地区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参展,努力完成我厅下达的展位指标。我厅将认真做好展会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工作。
(三)为了确保参展的质量和效果,要求全区对三国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参加广交会的企业以及年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有意向开拓三国市场的企业积极报名参展。
(四)参展企业要认真做好展样品的准备工作,选用最好的产品参展。除成套设备等不便于运输的大型展品外,参展企业不得仅携带图片和宣传资料参展。展品数量必须充足,尽可能布满展位,布置美观大方,琳琅满目。展品不符合要求的参展企业,我厅今后将取消对该企业的扶持措施。
(五)为了保证参展效果,各参展企业应派出既懂业务又懂英语的优秀业务人员参展,以便充分利用展会,广交朋友,争取早成交,多成交。
(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参展。博览会将代表广西的对外形象。各市要发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共同努力。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展,自治区对积极参加展会的企业在各类外贸发展资金及广交会展位等方面将给予优先支持。
(七)报名时间要求。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参展单位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经单位签章后于2010年3月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我厅。各市参展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区直企业报名参展资料直接报送我厅(外贸处具体负责印尼展和泰国展,产业处具体负责越南展)。
(八)出国手续、参展费用、展品运输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印尼展联系人:刘剑平,电话:0771-2109765,手机:13481191478;王新红,电话:0771-2109513,手机:15878775520,传真: 0771-5316436,5317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