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各有关区直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8]529号)和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报告期别的通知》(商办合函[2009]188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0年对外投资统计制度月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
商务部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季度快报表(FDIJ表)”的报表期别调整为月度快报表,每月网上报送。
二、各对外投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各市商务局,区直企业于2010年2月4日前将名单直接报商务厅。各市商务局要明确月报工作制度联系人,汇总本地对外投资企业月报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名单后于2010年2月4日前一并报我厅,每月负责督促所辖企业做好2010年度我区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工作。
三、请各对外投资境内主体根据各自情况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月度快报表发至我厅。填报方式为网上填报(http://dwtztj.hzs.mofcom.gov.cn/)、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今后每月不再另行通知。
按时填报统计资料是企业申报“走出去”专项资金、享受国家有关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统计月报工作将作为每年度考核自治区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该项工作,保证201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德金,电话:0771-2109719,传真:5320340,ahzdj@163.com)
附件1: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度快报表
附件2:2010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报工作人员
附件3:各区直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对外投资协议签订情况月度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