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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欧阳经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世林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黄宏海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从市房产局、市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李家芳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房产管理局和市民政局抽调,办公室电话:282388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切实组织协调好调查工作,确保完成本辖区调查统计任务。
  五、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这次调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主管部门负责相结合。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把调查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责任,切实保证调查工作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各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牵头制订全市调查方案及前期相关准备工作,负责全市调查工作会议筹备组织及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调查工作的指导、督查及全市调查状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汇总上报及档案建立工作。协助调查人员对低保家庭房产档案材料的调查。
  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低保家庭入户基础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同县(市)区房产部门做好全市调查人员培训工作。向房产部门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负责本辖区调查方案的制订、调查人员的培训以及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审核、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动员培训(10月8日-10月15日)
  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市调查方案及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召开全市调查工作动员会,对调查统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各县(市)区负责制订本辖区工作方案,培训本辖区调查人员。
  第二阶段:入户调查(10月16日-30日)
  由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及调查人,并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低保家庭进行调查。社区、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调查人员,分工负责。调查人员根据低保家庭的住房情况填写《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经被调查人(低保家庭户主)签字确认,再由调查人员签字后把调查表送到居委会(社区)或单位核实盖章,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同时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填报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汇总表》连同调查表一并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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