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1月31日前,完成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验证、论证、调整、平衡、申请市人民政府初审和申请验收、组织听证等工作,并将阶段性成果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核。
2、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验证、论证、调整、平衡、申请市人民政府初审和验收、组织听证,并将阶段性成果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核。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和公布实施,成立北海市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 李延强 副市长
副组长: 陈希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文军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 欧阳思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谢明初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同根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钟亚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蒙振刚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俊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唐永彬 市林业局副局长
易兴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小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武团 市水产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
张德逸 市水利局副局长
段永浓 市交通局副局长
符超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包能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
甄国良 市粮食局助理调研员
罗树理 合浦县副县长
谭忠德 海城区副区长
欧余军 银海区副区长
刘志明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蒋同根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市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农业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成员名单另行通知。
合浦县政府须相应成立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工作分工
(一)市国土资源局为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
1、负责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开展落实市及所辖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验证、论证、调整、平衡、报市人民政府初审、申请验收、组织听证,修改完善,向广西区国土资源厅上报本市及所辖县(区)成果及备案。
2、负责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征地补偿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