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推进计划的通知
(北政办〔2005〕12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北海市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项目推进计划
一、北海出口加工区(一期)工程基础设施工程
1、已下达投资计划的18项单位工程9月底前必须全部开工,并进入正常施工,同时完成昆明北路用地手续,确保10月上旬施工。
2、已开工建设的单位工程必须在11月底前完工。
3、按照原计划上述项目在2005年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北海市工业园区至平头岭道路工程
1、道路两侧雨污水管道工程必须在10月上旬开工建设,年底完成。
2、桥梁工程中的龙沟江桥必须在9月底复工建设,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后沟江桥必须在10月底开工建设,2006年1月完成主体工程。
3、除后沟江桥外,道路其他工程必须在2005年年底前完工。
三、北海市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平头岭至香港路段)
1、项目初设的评审修改、报批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2、管道工程必须在10月底前开工,其经过地段的有关果树、青苗及临时建(构)筑物的拆迁补赔工作必须在开工前完成。
3、全部工程必须在2006年2月底前完工。
四、铁山港区近期供水工程
1、9月25日前完成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的上报,11月底完善用地手续;
2、改进隧洞施工组织方式,确保每月施工进深不少于400米,按期完工;
3、管道工程必须在11月上旬开工建设,2006年6月底前完工。
五、北铁一级公路进港路段工程项目
1、铁山港区政府要彻底协调解决好村民阻工问题,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2、道路主线必须在11月底前达到通车标准,2005年底全部竣工达到验收要求。
六、营盘(4号路)经石头埠至闸口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