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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十佳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十佳纳税大户企业的决定
(咸政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200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 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 ” 的战略方针,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全市经济在逆境中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并 涌现出一批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地方财税收入快速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为表彰先进,激励企业做大做强,依法纳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 “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 等 2009 年度全市纳税额前 10 名企业 “2009 年度十佳纳税大户 ” 荣誉称号,并对其中年纳税过亿元的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烟草公司咸宁分公司各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纳税过 5000 万元的蛇屋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纳税过 3000 万元的华新水泥(赤壁)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咸宁分公司、咸宁供电公司、武钢森泰通山冶金有限公司、赤壁晨鸣纸业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各奖励人民币 5 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 10 家企业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市企业要向受表彰的企业学习,进一步开拓创新,拼搏奋进,努力做大做强企业,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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