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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日 宁政办发〔2010〕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工作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不断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面推进我市食品最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及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基本建立,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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