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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区)国土资源(矿管)局:

  为总结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传达2010年国土资源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201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表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30日在南昌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十有县”表彰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4月30日8: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南昌市赣江宾馆美食楼四楼

  三、参会人员:

  1、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及相关处室和单位;

  2、各设区市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领导、地质环境科长;

  3、丘陵山区县(区)国土资源(矿管)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领导(县(区)名单附后);

  4、国土资源部表彰的2009年度地质灾害“优秀群测群防员”代表(赣州、吉安、九江、宜春、抚州、鹰潭、上饶、景德镇市各选派1名“优秀群测群防员”代表)。

  四、会议内容:

  1、国土资源厅领导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局代表、2009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代表和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代表发言。

  3、对国土资源部批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命名并颁发奖牌;对优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其它事项:

  1、会议报到时间:4月29日下午;报到地点:赣江宾馆3号楼。

  2、安排会议发言的单位,请准备会议材料130份,于4月29日前报送厅地质环境处或报到时交会务组。

  3、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其中8名群测群防员食宿费用由省厅负责,交通费由各县局承担。

  4、请各设区市于4月27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厅地环处(姓名、单位、职务、性别;并附司机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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