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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其它事项
  (一)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各地应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 的通知》(人办发[2000]71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人员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对违反有关考试考场纪律,尤其是经鉴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费用:按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人事厅赣人字[2000]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考务:省人事考试中心 郑轩华   0791--6218683

  附件:1、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内    容

2009年2月底前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2009年3月20日

完成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2009年4月4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预订单

2009年4月15日

至5月8日

发放准考证(4月发团体、5月发个人)

2009年5月9日

至5月12日

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四)

2009年5月15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2009年6月5日前

各地以ftp方式上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客观题成绩

2009年6月底前

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上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考试成绩

2009年7月中旬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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