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宣传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人们婚育观念的更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定期刊播公益广告和相关文章,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要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组织开展圩日咨询宣传、山歌比赛、文艺汇演、知识竞赛、专题报告会、座谈、演讲等活动,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班、基层人口学校和开设计划生育宣传栏等有效方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确保我国人口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右江河谷的县(区)要利用实施“右江百里生育文明工程”的有利条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使右江百里河谷成为全市开展该项工作的示范基地。
(二)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加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和随访服务,并落实好责任。以乡镇和社区计生、卫生院(站)为单位,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服务需求做好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绝经期、中老期的保健工作,并根据各时期的特点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建立定期孕检制度;切实加强卫生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医疗诊所的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严格禁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在进行超声诊断技术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管理环节上,要严格执行《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监局令第8号)。
(三)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