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检查组深入宜州新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巴马县金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宝成钢铁公司等60家重点企业开展调查工作,均未发现有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政策。天峨县认真落实涉及非公有制企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52万元;南丹县制定了纳税大户奖励政策,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2、开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回头看”取得明显效果。市、县、乡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对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检查,共抽查乡镇98个,抽查乡镇企业260家,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自1997年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果,向乡镇企业乱收费的行为没有出现反弹的现象。各县(市、区)按要求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制度,全市建立监测联系点128个,聘请监督人员205人。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如南丹县把大厂选矿协会、车河选矿协会和芒场大山矿协会作为乡镇企业负担联系点,充分发挥了协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巴马县在企业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聘请企业主担当监督员,充分发挥企业的监督作用等。
(三)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
1、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情况。全市11个县(市、区)没有发现对已取消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和罚款的违规行为,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或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天峨县取消涉及农机收费项目,减少收费14万元;东兰县取消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农用运输车号牌,年减少收费近2万元等。已取消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得到清理,切实减轻了车主负担。
2、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机动车辆检测站的情况。各县(市、区)的交警机动车辆检测站均定期参加法定检查,检测收费均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没有反映“搭车收费”和其他刁难车主的行为。全市各地设置的9个道路收费站点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经检查9个站点均按自治区文件规定和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公开,实行电脑收费,录像监控,收费人员持证上岗,没有违规行为。
3、建立绿色通道情况。在建立绿色通道工作中,全市共创建绿色通道8条,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11470张。
(四)开展“三查”检查和执法力度情况。
全市开展“三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查处。据检查,市、县两级召开部署“三查”工作会议25次,乡镇召开部署“三查”会议158次,县级查处“三乱”案件10件。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制度、案件督办制度、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回访制度、企业监督网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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