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及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及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日
河池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及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实现市、县(市、区)、乡(镇)、村广播电视网络的上下贯通,根据国办发[2004]60号、桂政办发[2004]169号和桂政办发[2005]111号文件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提出河池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及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网络整合的必要性
乡(镇)广播电视网络是广播电视覆盖网最重要的基础网络之一,在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中,农村广播电视网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市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大都是90年代初建设的,经过10多年的运行,已处于技术落后,线路老化的状况,接收节目套数少,信号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经济效益不好,乡(镇)对广播电视网络基本没有资金投入,人员及网络维护发展经费不能保障,造成部分网络不能正常运转,用户退网不断增多,网络发展严重受阻。村屯有线电视网大部分是1998年以后建立起来的,由于缺乏保障机制,大面积出现“返盲”现象。同时,由于监管不到位,乱收乱接现象经常发生,并且因网络技术含量低,容易遭受不法行为的干扰破坏。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的瓶颈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将面临萎缩瘫痪和宣传阵地丧失的可能。因此,进行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势在必行。
二、网络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坚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政治属性,确保政令畅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
(二)整体性原则。从大局出发,按照“全程全网”的要求,建立适合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形成自治区、市、县(市)、乡(镇)、村五级贯通的高效运行的广播电视网络体系。
(三)规范性与因地制宜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办发[2004]60号和桂政办发[2004]169号文件的规定,在网络整合方式可以有所区别,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