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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5]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全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调整梧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朱育兆担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小洪和市公安局局长陈国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苏建生、市发改委龙丕怀、市公安局周广勇、市科技局秦明英、市财政局邓伟泽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广勇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组织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梧政办发[2005]73号文同时废止。

  二、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6月着手准备,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发二代证任务,全市要完成200万人口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2005年上半年进行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换发证的各项准备;下半年全市全面启动换证工作,并按自治区的要求完成11万人口换发证的工作任务。同时,分时段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至2008年基本完成集中换发二代证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准备阶段(2004年6月至2005年9月)

  各县(市、区)要抓紧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各级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要完成户口核对和公民身份号码清理纠错工作;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抓紧落实办理二代证所需经费,做好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做好二代证换发的技术保障工作;三是完成制证设备购置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四是2005年9月在市区选择1至2个点作为我市二代证换发工作的试点,10月在全市全面开展二代证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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