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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19日)。
  1、市政府领导在皖西日报发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话。
  2、各级政府和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户外电子屏及相关媒体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专题,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
  3、城区重点位置放置展板、彩虹门,悬挂宣传标语。
  4、在人口密集场所、有关社区入口处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
  5、教育、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人口计生、税务、环保、工商、质监、旅游、法制、档案、物价等单位,以及水、电、气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围绕本行业、本系统特色及工作重点,以各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6、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活动。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该公开未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未及时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完善。
  7、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向社会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公众对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5月20日至5月26日)。
  各级、各部门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整改、反馈,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活动期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宣传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积极尝试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具有地区和部门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要把公众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标准,将公众关心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使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动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安排,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市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要确保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宣传工作专人负责、宣传展板内容丰富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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