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重点
(一)以通用飞机研制和生产为重点,培育壮大民用航空产业。在争取30座级涡桨多用途飞机国家批准立项的基础上,加快研制进程,积极推进2至8座级轻型飞机国际合作,进行民用无人机的多领域应用开发,做好蛟龙大型灭火/水上救援水陆两栖飞机零部件研制生产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大型客机、支线客机等的协作配套,以航空标准件、发动机短舱、水平尾翼配套等为重点,不断扩大机载成品、锻件、铸件、橡胶件等的配套范围和规模,带动航空用铝合金、电连接器等关键原材料和元器件的发展。支持企业承接国内外转包生产业务,做大做强飞机零部件转包生产,扩大飞机结构件、航空发动机叶片等零部件转包生产规模。支持航空发动机技术向燃气轮机拓展。尽快形成通用飞机、高级教练机、无人机、中等推力涡扇发动机、航空零部件转包、航空机载设备配套、航空大型铸锻件加工、航空精密铸造加工等研发生产能力。鼓励和支持开展航空培训、航空维修、航空运输、通用航空运营等业务,积极拓展航空俱乐部服务、航空会展等产业。
(二)推动航空制造业等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以现有大型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以30座级涡桨多用途通用飞机和无人机制造等重大项目为依托,以部附件生产、发动机制造、零部件锻造和铸造、飞机总装等重点产品链为纽带,促进各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在产业基地内重点形成民用航空制造与服务、民用航天配套产品、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群。
(三)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整合省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优势资源,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从产品研发、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检验检测、模具研制等方面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建立通用飞机、教练机、无人机研制、试飞、鉴定标准体系,建设通用飞机、教练机、无人机研发平台、综合航空电子研发平台、关键原材料和元器件研发平台、航空产业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民用无人机鉴定试飞中心和培训中心。积极推进相关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技术创新联盟,支持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数字化协同设计与制造、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铸造、锻造、精密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运用,积极发展飞机、发动机、燃气轮机、航空装备等先进技术和产品,带动精密加工、航空材料制造、模具、装备制造等关联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在民用航空产业中逐步构建以大企业(集团)为主体,以国际、国内创新资源为支撑的民用航空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