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工资、群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公安、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协助组织人口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九)信息自动化管理处
负责统计信息工程应用系统的开发和管理,承担全市大型普查和日常统计业务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统计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和OA办公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农村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全市农村乡镇、行政村及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产业经济核算工作;开展有关专项调查,对全市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监测;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审核评估数据质量,进行分析研究;归口管理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统计。
(十一)普查处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经济、人口、农业、基本单位等市情市力的各项普查任务及有关重大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综合协调解决普查的组织和专业技术等问题;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检查评估数据质量;指导各项普查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咨询服务;负责日常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处长(主任)12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5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省编委规定,协助管理江苏省统计局常州调查局。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