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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局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和规范性的督查和管理。起草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拟订统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及统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协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经济运行监测处)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撰写综合性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提出决策管理咨询建议;负责全市统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及重要统计信息发布任务;承担全面小康监测和省、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星级企业评定工作;管理全市宏观统计数据,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局机关重要经济运行监测文稿起草;负责局机关专业统计资料的归档。

  (四)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设计管理处、服务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并开展分析研究,核算全市及各辖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以及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相关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民营经济统计制度,开展民营经济核算工作,协助做好各辖市、区民营经济考核工作;组织各专业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开展辖市、区统计数据质量综合评估;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动漫产业、物流业以及信息产业的数据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

  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规范专业统计工作流程;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辖市、区统计调查项目;完善政府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部门间沟通、协作和交流,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协调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和演练情况调查;组织开展外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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