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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规划技术处(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处、城市规划测绘管理处)

  负责各类规划编制研究任务的组织管理和审查报批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负责市区历史建筑保护方案的规划编制;负责城乡规划测绘和信息化指令性任务及科技进步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城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规划鉴定委员会、专家咨询顾问委员会和局审议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竞选、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各处室的技术业务工作的协调工作和有关规划技术标准的拟定。参与市政、村镇规划等规划审查;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的技术审定;配合规划业务宣传工作。

  (四)用地规划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核市域范围内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审核和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报批;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参与制订土地开发供应计划,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划定、审核和报批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核定内容的变更手续;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竞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五)建筑规划管理处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核和报批;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规划审核,审核和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定内容的变更手续;负责建设项目灰线查验;参与规划竣工核实工作;负责建(构)筑物室外装饰装修的规划设计审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案件。

  (六)市政规划管理处

  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绿化设施等建(构)筑物、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涵洞、管线、码头等)规划许可内容的审核报批工作,核准上述市政工程的“一书两证”;负责市政工程验线、规划竣工核实和测量数据更新;参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市的人防工程、铁路、公路、道路、码头、桥梁、涵洞和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设施的规划及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各类管线规划综合。

  (七)村镇规划管理处

  负责全市城乡一体化规划、新农村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指导、组织和参与县(市)总体规划、全市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村镇发展战略和村镇规划研究工作;负责市区重大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参与县(市)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和方案审查,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实施村镇规划工作;参与村镇规划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村镇规划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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