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3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矿区:
现将《甘肃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州、各部门和相关牵头单位要按照分解的任务,明确责任,制定计划,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政府法制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六日
甘肃省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强化工作指导,规范行政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依法行政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市州、各部门要按照“5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于3月底前提出本市州、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6月底前制定本市州、本部门落实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以及论证、发布、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的统一。组建法律专家咨询组,建立完善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创新民主立法机制,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的项目,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突出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抓好科技进步、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等民生立法。2010年,要完成1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制定和废止工作,启动9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工作,探索建立规章实施后评估机制。(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