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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国内外、省内外粮食流通的有关经济和市场信息;指导建立粮油交易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粮食物流现代化。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监管,规范粮食流通秩序,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及经营管理,完善全市粮食市场体系。

  (七)贯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实施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粮油质量检测制度,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油食品市场准入(QS认证)工作;负责对安全储粮、推陈储新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基础设施等建设计划和规划,根据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秩序,落实基建投资以及对项目的行业审批;指导市级储备粮库建设、维修和改造。

  (九)指导全市粮食企业体制改革,负责全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全市粮食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市属粮食仓储、粮油加工和粮油购销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安全保卫。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粮食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总支、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财务统计处

  (四)储备军供处

  (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处

  (六)粮食监督检查处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粮食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管企业和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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