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立知识城管理机构。在省、市有关组织架构下,成立知识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推进知识城开发建设。将广州开发区享有的市一级管理权限覆盖到知识城,并积极争取赋予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十)制定出台相关法规。适时组织起草、立项和论证,并按相关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知识城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明确知识城的管理体制、管理权限及开发建设的促进办法和保障条件等事项。(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
四、着力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十一)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密切跟踪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坚持高端化、集群化和国际化的产业发展原则,重点吸引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附加值高的知识经济项目,着力发展研发服务、创意、教育培训、生命健康、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金融服务、先进制造等产业及国家重点发展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知识城产业分区,引导企业向相应的产业区集中,进一步完善创新链,统筹考虑知识城产业布局,实现知识城与广州科学城、国标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天河软件园等重点区域的产业分工协作。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知识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营销中心。推动知识城形成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导、高附加值制造业为支撑、宜居产业为配套的产业结构,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经济高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经贸委、市金融办、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
(十二)推进创新载体建设。积极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及相关企业沟通衔接,争取国家及省重大创新平台和关键领域产业化项目在知识城布点。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国家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支持在知识城建设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在知识城建设科技与产业创新基地。大力引进和合作发展一批国际先进的技术研发机构,在高薪技术成果产业化、共建创新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使知识城成为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