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本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2010]030号)
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水务局:
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8〕18号)规定,在有关单位申报资金补贴奖励审核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平衡,现将今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下达给你部门。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
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2010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
序号
| 支持方向
| 金额
(万元)
| 具体支持内容
| 负责部门
| 使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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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燃煤电厂脱硫超量削减
| 6116
| 奖励外高桥电厂等10家电厂23台机组超量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12793吨
| 市环保局
| 《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超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沪环保计【2008】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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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淘汰老旧汽车
| 1937
| 补贴第十三批至第十八批共六批3788辆老旧汽车的更新淘汰
| 市商务委
| 《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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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湖治理区域截污纳管
| 1421
| 补贴太湖治理区域71家企事业单位和45个住宅小区截污纳管
| 市水务局
| 《关于上海市太湖治理区域污染源截污纳管市级资金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09】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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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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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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