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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盐政发〔2010〕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重点,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全面展开,重点突破,梯度推进,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主要目标是:2010年,盐城市大市区范围内(包括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实行全面禁烧;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和铁路两侧五公里范围内实行禁烧;各县(市)建成区周围五公里范围内实行禁烧。其他区域积极培植禁烧示范典型。2011年,在2010年的基础上,禁烧区外的其他区域50%的面积实现秸秆禁烧。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2010年,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24%,禁烧区域争取实现全部秸秆还田,省级示范县、试点县、示范乡镇实现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40%以上,市级示范镇和县级示范村达到30%以上;其他地方也要逐年提高秸秆还田比例。到2012年确保全市实现秸秆机械化还田35%,争取实现38%;基本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认真落实关键措施
  (一)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把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的重点。在禁烧区内,收割机械配备秸秆粉碎、打包或耕翻灭茬装置方可下田作业。全力推广秸秆还田集成技术,各县(市、区)建立1个市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技术应用示范乡镇,各乡镇建立1个县级示范村,逐步减少麦套稻、稻套麦的面积。每年4月份前突击抓好收割机切碎装置改装,采取大中型和小型机械相结合的办法,增加还田机械。2010年,全市发展切碎装置改装的农业机械4000台、小型还田机械2000台。与此同时,推广使用秸秆生物腐熟还田等技术。
  (二)鼓励发展秸秆利用项目。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大力推广秸秆工业化利用、生物质发电、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秸秆气化、秸秆饲料、利用秸秆发展种养业等秸秆利用项目,变废为宝,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已经批准立项而尚未投产的秸秆利用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达效;重点发展一批规模大、消化能力强、带动面广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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