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以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含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出租车客运、客运站经营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超限超载治理为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净化道路客运市场。
(二)严厉查处营运客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查处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
2、查处旅游包车违法从事班车经营、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
3、查处出租车不按核定区域经营、无故拒载、在口岸区域专用候客站不遵守营运秩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查处客运站私自接纳未经批准的客车进站经营、允许客车超载出站、不按规定对发班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等违法行为;会同当地工商等部门重点清理取缔非法设立的客运站点。
(四)严格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未取得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继续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1、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科学分工,明确任务与责任。
2、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与意义。鉴于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处于组建时期,大部分执法人员仍未确定会议分解到各交管所、队、站及综合组,由各领导机构各小组负责人,动员。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道路运输法规规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12月10日)
1、根据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广泛开展针对不同区域、地段开展以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市场为主要的内容的专项整行动,不断挤压非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改善道路运输经营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一是以拱北口岸为核心组成拱北片区,重点查处长期驻扎在口岸、岭秀城、夏湾各生活小区等地方的非法营运车辆;二是以九洲港口岸为核心组成吉大片区,重点查处长期驻扎在九洲码头、水湾头及珠海渔女旅游点等地方的非法营运车辆;三是以金鼎市场为核心组成金唐片区,重点查处长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金鼎市场、唐家市场等地方利用微型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四是以前山嘉园为主要核心组成香洲片区,重点查处长期在十四村路口及前山、翠微、南屏三大市场、漾湖明居等地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五是以香洲百货为核心组成香洲片区,重点查处长期在香洲百货、香洲码头等地方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六是以斗门城区为核心组成斗门片区,重点查处长期在斗门城区、湖心路口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七是以珠海机场为核以组成金湾片区,重点查处长期在珠海机场、吉林大学珠海校区等地方经营的非法营运车辆。各片区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组织专项行动,如需要其他片区予以协助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市局视情况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支援,保证各项行动灵活主动、打击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