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价局关于制止物业停车收费擅自涨价的通知
(汕价〔2010〕77号)
汕头市房地产协会:
近日,我局接到群众投诉,市区已经有个别经营者提前通知业主将要提高收费标准,市区个别停车场已经擅自涨价,为此,特通知如下:
我市中心城区物业、停车收费改革于今年1月29日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在综合价格听证会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收费改革草案。由于物业停车收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为了更加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科学决策,市物价局于4月16日发布公告,将收费改革草案在汕头价格信息网、物业住宅小区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4月23日止。目前,市物价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改革草案还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才能正式出台实施。
我市这次物业停车收费改革,不是单纯提高收费标准,而是收费调整、收费管理改革和收费行为规范的综合配套改革,目前,改革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完善之中,尚未出台。在改革方案公布实施之前,经营者不得擅自涨价,必须严格按照现行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凡是擅自涨价的,价格部门将依法予以惩处。各区物价局要加强巡查,凡是擅自涨价的,要及时制止,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