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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的通知


厅直各成员工会:
  根据省直妇工委《关于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的通知》(赣直妇发[2010]3号),经研究,将组织开展“春蕾计划10元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春蕾计划”是由全国妇联、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发起的旨在资助贫困地区失学女童重返校园,提高未来母亲素质的一项社会工程。15年来,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支持下,迄今为止,我省募集春蕾资金累计达4100万元,兴建春蕾学校43所,开办春蕾女童班36个,结对资助贫困女童12万多人次。“春蕾计划”的开展,为推进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一定成绩,深得民心,密切了党群关系。
  今天的女童就是明天的母亲,提高今天女童的素质,就是提高未来母亲的素质。进一步实施好“春蕾计划”,让更多的贫困女童尽快完成义务教育,帮助更多的家庭贫困的优秀女高考生能圆大学梦,对进一步推进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关系有积极的意义。
  二、活动安排
  1、捐款活动由厅直各成员工会组织,以每人捐10元为最低标准,上不封顶。省妇联给捐款总额在10000元以上单位颁发“爱心集体”荣誉称号奖牌,个人捐款在300元以上者将颁发“爱心使者”荣誉称号证书。省直妇工委给捐款5000元以上的单位颁发“爱心集体”荣誉称号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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