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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0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作为消防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落实超常管控措施。要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建设,制定出台“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轮训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并建成100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防范措施的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提升重点场所的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年内,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完成消防保安派驻任务。
  三、深化基础防控建设,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工作根基
  一是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的消防工作运行模式,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制订网格精细化达标验收标准,年内,70%的乡镇、街道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分行业、分类别设置消防标牌,年内,6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二是全面提高社区农村火灾防控水平。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社区广泛开展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的“四有”达标创建活动,在行政村广泛开展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手抬机动泵、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五有”达标创建活动,年内,50%的社区达标,70%的行政村达标。继续组织开展“零火灾社区、村镇”创建活动,依靠治安联防组织、社区保安队和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群众志愿消防队等资源,广泛发动社区、农村居(村)民积极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宣传,逐步规范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基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加大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对已建成的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提升质量,每个县(市、区)确保一个乡镇专职消防队达到省政府验收标准。全面推广“巡消一体化”消防工作模式,依托治安巡防队建立集治安、消防巡防于一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内,50%的巡防队伍要达到省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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