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住房和城建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下决心解决好城区大班额问题,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做好校舍安全工作;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七)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医院管理评价体系建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开展“健康快车”活动,免费实施白内障康复手术1000例。完善疾控体系建设,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八)继续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豫西文化长廊建设,新建或改建2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强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力争年底前再创建1个省级文化先进县(市)、10个以上文化先进乡或民间艺术之乡。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丝绸之路(三门峡段)申遗工作,保护和开发地坑院遗址群,力争仰韶村遗址、庙底沟遗址保护规划尽快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加快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村村通”广播电视扫尾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创建2个环境优美小城镇和2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设96处高标准农民健身场所。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着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环保局、体育局、人口计生委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十九)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正确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健全调节利益关系的社会政策,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建局、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十)加强信访源头治理,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综治办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十一)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十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抓好小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尾矿库治理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四十三)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继续开展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内容的“三优三创”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和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加强以互联网、音像制品为重点的文化市场管理,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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