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烟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六)加快农业“三化”进程。大力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力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8家。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30家,带动农户16万户以上。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严格落实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突出抓好农业信息化服务,着力提升中国苹果网和苹果交易中心的服务水平,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在毗邻城市建立“黄河金三角苹果电子交易网点”。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推广力度,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局、科技局、农业机械总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七)继续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统筹安排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山口水库复建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气建设,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加快窄口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步伐,解决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户。扎实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完成治理项目1.5万亩,搬迁扶贫880户、3762人。进一步改善城乡交通条件,建成县乡公路150公里。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加大培训力度,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21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办、三门峡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三、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十八)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步伐,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改革。巩固国有企业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商贸、粮食等流通体制改革。毫不动摇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公平的市场参与权,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化财税改革,主动适应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配合做好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重点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地明晰产权工作。稳步实施资源性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县级供销社改革,积极推进文化、投资、收入分配、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粮食局、卫生局、教育局、林业和园林局、政府金融办、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三门峡银监分局、供销社、文化新闻出版局、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
(二十九)持续增强财政保障。大力培植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运用资金、政策、服务等多种手段,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着力培植一批骨干财源,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