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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三)要秉承和发扬交通系统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积极总结民族团结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争当民族团结模范个人活动。通过层层发现、层层推荐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大力宣传自治区交通系统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特别是在“7·5”事件涌现出来的坚持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先进典型,努力把交通行业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四)要大力弘扬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交通厅成立60周年以来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各族交通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在全系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开展回顾新疆交通“十一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举办高层次、有特色的形势政策报告会。深入推进“四德”(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五)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三个增进”(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增进团结)为抓手,以“三个人人”(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要内容,增强全区交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委会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凝聚起推动交通科学发展、全面做好三个服务、促进交通和谐的强大精神力量。

  二、大力加强“诚信交通”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诚信,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一)在交通系统以打造“诚信交通”为目标,广泛开展以“知荣辱、讲道德、铸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族交通干部职工自觉树立诚信意识,主动遵循诚信规范,大力推进“诚信交通”建设。以诚信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交通建设、管理、养护、运输诚信建设,进一步推动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在交通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党政机关和交通执法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当好人民公仆”活动,真心实意解决交通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以热情服务、诚信办事的实际行动赢得各族群众的信任,积极推动形成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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