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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备注:1、此表由社会组织填写;
2、社会组织填写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各地、州、市民政局必须在2010年7月15日前将原表报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
4、在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的情况调查表由各业务主管单位汇总后报。
附件2:
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类型
单位数
从业人员总数
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数
党员数
专职党员数
党委数
党组数
党总支数
党支部数
联合党支部数
工会数
无党员单位数
备注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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