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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合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强化监管,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要重点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与农民签订的合同和当地主要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备案,并通过回访,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利用合同实施欺诈、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要加强涉农格式条款的监督,纠正不公平格式条款;要积极制定推行结合当地特色和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广泛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已发布使用的示范文本,要注意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完备、适用。

  二、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向深入,推进合同信用建设

  “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政府引导下的合同信用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活动具有了坚实的基础,影响面也不断扩大。“十一五”规划以来,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和产品质量信用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注入了新的时代意义,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各地要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同时要把“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放到合同信用建设的大的系统中,从政府综合合同行政监管部门的角度思考、谋划和入手,坚持改革创新,结合重大合同备案等监管工作,不断增强合同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活动组织参与的开放性,不断改进活动开展的程序和方法,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面。

  今年各地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川工商办〔2010〕2号)的精神,组织实施当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为三类主体经营发展解忧、助力

  各级工商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蔓延,对我省围绕“三个大局”、推进“两个加快”既是严峻的挑战、也是重要的机遇。动产抵押登记是省局确定的“五种融资服务方式”之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瓶颈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主动服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生产、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力的支持。要突出对当地重点骨干企业、涉农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的帮扶,对资金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想方设法、牵线搭桥,运用动产抵押融资方式帮助他们破解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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