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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未成年人保护三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督查总结阶段(11月25日-12月20日) 。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把网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到位,群众反映是否良好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标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网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各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以及黑网吧屡禁不止,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职责
  文体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合理配置和审批,加强总量控制和日常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黑网吧及时抄告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工商部门: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
  公安部门:落实好上网登记制度,加大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消防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不得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精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我约束,远离网吧。

  附件3
  家庭暴力遏制实施方案

  一、牵头单位:市妇联。

  二、配合部门: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关工委办。

  三、任务职责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三八”维权宣传周、“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等节日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眉山市儿童发展纲要》等有关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普及广大市民法制观念,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局、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关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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