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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邓光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灵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潮泉 市扶贫办主任

  赵建平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杜中富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李兴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华先 市扶贫办副主任

  马荣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桂芬 市统计局副局长

  苟学君 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副队长

  白中林 市残联副理事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具体承担全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等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督促检查议定事项具体落实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市扶贫办孙潮泉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马荣辉任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协调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协调小组会议审定。

  (二)涉及我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重大工作举措的研究制定,应由协调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三)为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

  (四)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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