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任务是:加快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步伐,提高已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和城镇污水处理率;严格按照《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继续对停产治理的染整企业进行治理,凡未经治理或治理不合格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对其实施关闭;继续加强对安林两路、铜冶镇、陵阳镇的大气环境监管,巩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严防已关闭的企业死灰复燃,已治理过的企业要稳定达标排放,对仍然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要实施深度治理,确保我市西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安阳县污水处理厂要在2010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要在2010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安阳市宗村污水处理厂要在2010年4月底前稳定运行;中水回用工程要在10月底前完成。
2010年3月20日前,安阳县、林州市、汤阴县、滑县、内黄县政府,要分别完成深化卫河流域、黄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安阳县、林州市、汤阴县、滑县、内黄县人民政府负责。
2010年3月20日前,安阳县、林州市、龙安区、殷都区、文峰区政府,完成巩固安林两路、铜冶镇、陵阳镇综合整治成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安阳县、林州市、龙安区、殷都区、文峰区人民政府负责。
以上工作,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市、区)长为具体责任人。
(二)启动碧水工程,对全市地表水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见专项方案)
1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河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2010年河流水质目标、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市控断面水质目标和地表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水系三年建设规划和当地实际,制定碧水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和责任。
重点整治任务是:对安阳河、洪河、滑县金堤河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首创污水处理厂脱氮升级改造和中水回用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并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河流水质目标要求。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治理、清淤综合措施有效减轻河流污染;市区内河渠沟塘要进行全面整治;各县(市、区)要完成本辖区1-2条河流或重点河段及重点水污染源治理。通过水环境综合整治,使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并促进河流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规划和省、市政府责任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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