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直机关事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2010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0〕61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国资委、广播电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军区后勤部: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为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营造节能氛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定于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举办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
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10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主办,请河北日报、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河北经济日报、河北科技报、河北工人报、燕赵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参加。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节能协会等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共同组织好我省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
二、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攻坚,全民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十项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做更大努力,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坚决遏制能耗、污染快速反弹势头,确保实现今年及“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各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要把倡导节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手机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搞好本地区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宣传实施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各地可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推行节能环保驾驶,倡导公众绿色出行,举办展览展示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印制宣传画(册),悬挂节能条幅、播放公益广告等,把节能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省、市、县节能监察机构结合开展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向企业宣传节能法律规章,指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