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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

  14.规范执法管理。按照市政府法制办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及案卷评查要求,提出“模式化行政处罚决定说理式文书和标准化案卷生成指南”,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制作及案卷生成。进一步落实《南京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行为自由裁量权管理,杜绝随意裁量,保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

  15.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层级监督,严格落实举报、投诉处理和督查督办制度;强化执法过程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前置审查制度,局系统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在决定发出前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完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对人监督。

  (六)完成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构建依法行政指标体系

  16.完成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根据《南京市水利局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对照市依法行政示范点验收条件,确保2010年全面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力争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经验。

  17.构建依法行政建设指标体系。结合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为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提供可以衡量和评价的具体标准,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七)深化政策研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成果体系

  18.加大政策研究力度。落实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三水统筹”的治水思路,围绕水利可持续发展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政策研究,重点做好《发挥水库综合功能优势的研究》、《丘陵地区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研究》、《如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南京地下水管理实证与分析》等调研,初步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能解决水利发展过程中一些重点、难点、热点及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同时,要加强政策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使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政策制定和立法工作服务,为水利发展与改革服务。

  (八)坚持创新提升,建立水利管理信息化、标准化体系

  19.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在继续深化南京水利网站和水土保持、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南京水利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信息系统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到2012年,基本建成南京水利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水利管理信息化。

  20.推进水利管理标志的规范化。依据法律法规,对水利管理标志的作用、特征、种类、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设计与制作出直观、形象的图形符号,建立起全市统一的水利管理标志规范体系,并运用于实践,推动水利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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