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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我市水利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关口前移和全过程跟踪。按照“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市场机制、强化行政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推进。按照“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建设要求,加强对节水制度建设、载体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水土保持两费征收行为,加强对部、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重点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拒变能力
  认真落实《2010年廉政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切实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开展廉政教育。认真组织以领导干部上党课、廉政教育、参观学习、征文活动、案例剖析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项目开工前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活动,把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安装廉政屏保、开展家庭助廉、制作廉政电子杂志等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廉政宣传教育方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三进”活动,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环境。
  (四)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工程廉政建设,通过教育培训、签定工程建设廉政合同等措施,努力营造水利工程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完善诚信系统建设,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管理,进一步严格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试行重大水利项目纪检监察工作派驻制度,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的现场监督管理,不断创新水利工程纪检监察工作方式。二是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开展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加大对有资金分配权、资金运行量大的部门、重点水利工程的审计力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三是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完善水利执法办案程序。建立水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出台为契机,制定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五是完善基层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完善以约束权力为核心的公开制度,以各种方式将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执行过程和办事结果公布于众,接受监督;要坚持“三重一大”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监督部门要将信访举报的调查结果和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考核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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