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徐州工商局、市商务局、公安局。
(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顿(市卫生局总负责)。
继续开展以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单位,以熟食卤味、盒饭、冷(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为重点品种的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面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餐饮单位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禽畜及其制品、食用油、乳粉及乳制品、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检查,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废弃餐厨油脂、劣质乳制品等行为。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增强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全面落实上海世博会期间省内直供世博园区和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区、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不发生食品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商务局。
(七)加强畜禽屠宰环节整顿(市商务局总负责)。
继续开展以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为重点的整顿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依法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产品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推进生猪(牛、羊)屠宰的长效监管,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屠宰企业更新改造和换发牌证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程,建立健全生猪从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肉类市场监测,完善畜禽屠宰信息监控网络,实时监控肉品市场供应、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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