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对高淳县尚义一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101号 宁财农〔2009〕131号)
高淳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尚义一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16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尚义一号水库位于你县桠溪镇尚义村,建于1959年,原集水面积1.78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8.9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水库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水库汇水面积不明确,大坝挡浪墙损坏,迎水坡干砌块石护坡损坏,背水坡无排水设施;主坝东、西涵洞身漏水;溢洪道下游泄洪不畅;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尚义一号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原则同意暂按汇水维持现状进行加固设计,地方政府要落实高程21.6米以下尚未迁移村庄的安全问题,条件成熟时还原库区范围。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按平原水库标准进行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Ⅴ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主坝迎水坡护坡翻建,背水坡整坡及增建排水设施;主坝东、西涵拆建;溢洪道维修加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详见具体审查意见)。施工图由你县负责审查。
三、核定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5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6万元,市级补助46万元,你县配套30万元。省、市经费另文下达。
四、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充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及验收前的实体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高淳县尚义一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