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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2008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及执法队伍达标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六是执法网络基本健全,执法效果明显改观。各单位在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明晰岗位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执法网络的建设工作。目前市管河道的巡查网络基本完善,各区县也搭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巡查网络,健全了水政监察中队,并采取措施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基层水政监察队伍的优势和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执法监管,努力实现管辖区域河道堤防工程巡查管理全覆盖。从检查情况看,2008年正式立案办理的水事违法行为案件明显减少,90%以上的水事违法行为都能够在萌芽状态及时予以制止并纠正,联合执法、联合清障的效率明显提升,对拒不接受执法管理的相对人坚决依法予以处罚,执法效率明显提高,执法效果较好,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全市重大活动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树立了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七是服务意识明显提高,窗口建设有所加强。截止目前,各区县严格贯彻落实2007年我局关于综合执法工作要求,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执法管理工作内容进行整合,规范“三权集中”形式,在本级政府政务中心设立行政服务窗口,将行政许可等行政权力集中,以一个窗口对外,实行一站式办理,并积极为相对人提供水利管理和技术服务,方便管理相对人;局直属单位畅通内部协调沟通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行政征收“二权集中”形式,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将涉水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固化,出台《长江南京段涉水项目服务细则》等五项制度,规范服务事项,并将服务项目作为考核各科室、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八是执法监督得到强化,监督体系基本健全。执法监督是执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都健全了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执法责任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形式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并通过执法外部评议强化公众监督,快速整改媒体等外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外部监督落到实处。

  三、存在不足
  从总体上看,2008年水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部分执法队伍建设虽然达标,但建设层次不高、“软”“硬”件建设不平衡,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少数执法队员素质还有待继续提高。个别队员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本区域的管辖范围和执法业务不熟悉,相关执法证据上执法人员签名不全甚至没有签名、执法调查中证据之间相互矛盾、调查询问笔录大面积涂改而无相关说明、调查报告与结案报告违法事实描述不一致等问题,都说明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还有待继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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