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方法,有效增强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加强对企业调查摸底,完善本市企业质量安全档案。根据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诚信程度等条件,研究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开展市区两级联动监督抽查,进一步统筹监管工作,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朝着“抽查一类产品,摸清一个行业质量状况,提升一个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方向努力,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发展决策依据,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在提高质量监管的系统性上下功夫
(五)规范许可,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组织制修订本市《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从细则宣贯、申报、受理、审查、检验、上报、发证至证后监管等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个环节有序运作、有效衔接,提高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效性。
(六)严格把关,提高许可证发证的工作质量。对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限制产能过剩的行业的扩张。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企业现场审查工作程序,规范现场审查工作;建立观察员制度,充分发挥观察员对现场审查工作的监督作用,加强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审查过程监督,开展审查工作质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确保审查工作质量。
(七)依托专家,把好许可证证后监管关。充分发挥和调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技术检验机构和有关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实现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的有效结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度监督审查、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等证后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生产许可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工作,严格市场退出机制,形成许可证工作的闭环。
(八)多方联动,强化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结合监督抽查、后处理、区域整治、企业监管、行政执法等手段,加强对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获证企业的检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新思路。
三、加强研究与探索,在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上下功夫
(九)科学防范,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处置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信息采集体系,通过对群众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舆论曝光、网络信息等的收集、筛选、研判、分析,加强对苗头性、潜在性、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研究,及时掌握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鼓励和支持国家质检中心、技术机构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研究,提高科学应对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能力。选择部分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