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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3、建设与发展孵化器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我市已明确提出要改革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手段,将政府职能逐步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区县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能发挥科技优势、凝聚人才创业、促进经济发展、体现公共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共平台建设上来。
  4、建设与发展孵化器是适应全面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全市对外对内开放向纵深发展,利用科教名城品牌效应招商引资、引智的作用日益增强,国际制造业向中国特别是向长江三角洲转移的趋势更为明显,对城市的科技水平和劳动力素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孵化器作为聚集生产力要素的平台,在沿江开发和新一轮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5、建设与发展孵化器是扩大社会就业的需要。孵化器在吸纳社会劳动力就业方面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进一步因势利导,把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与扩大社会就业结合起来,在鼓励科技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形成创业-产业-就业的良性循环。
  6、建设与发展孵化器是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的需要。随着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原有的厂房、办公楼、公用设施等国有资产亟待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加上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许多商务楼也需要发挥它的作用与功能。孵化器促进楼宇经济的形成已有一定基础,各区县和孵化器建设单位可进一步发挥孵化器在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设与发展孵化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加快沿江开发战略目标,进一步营造全市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良好环境,统筹规划建设与发展各种类型的孵化器,形成国内外科技创业人才新的聚集高地,充分释放南京的科技优势,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振兴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南京城市竞争力。
  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建立起40家不同类型并覆盖全市的孵化器,孵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1500家,其中有500家企业成长壮大,年孵化高科技成果500项并在宁实施转化,聚集5000名科技人员创业,带动劳动就业超过1万人。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企业化运作”的良性循环。

  三、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分类指导原则
  1、综合型孵化器。以高新区和各级政府为主建设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是综合型孵化器的代表和孵化器发展期的主要组织形式。在现阶段条件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使市场定位、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要建立相应的科技人员创业孵化基金,切实解决科技人员创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其科技资源聚集和服务品牌优势进行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为主的低成本扩张,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为在孵和毕业的科技型企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带动楼宇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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