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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此栏由丧葬费申请人填写

按当地丧葬费有关标准计

费用构成:

已付费用情况

当事人预付

交强险垫付

¥   元

¥   元

申请垫付的金额

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

收款帐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本栏目由申请人填表写

特别声明:

  我已经阅读本表的填写说明,清楚申请江西省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

  我声明:作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人,如有提供虚假费用资料骗取救助基金垫付的,我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警部门填写

事故基本事实及人员、车辆保险调查情况:

 

 

 

 

 

 

 

 

 

 

 

 

 

 

 

 

 

 

 

 

 

 

 

 

 

 

经办民警: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警大队意见:

 

 

 

 

 

 

 

 

 

 

 

 

 

 

 

 

 

 

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抢救费用初审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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